- 索 引 號:370481/2025-03985
- 主題分類:議題解讀
- 發布機構:政府辦公室
- 成文時間:2025年04月18日
- 文 號:無
- 發文時間:2025年04月18日
- 標 題:【議題解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的意見》 起草情況
- 效力狀態:有效
【議題解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的意見》 起草情況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根據會議安排,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來,我市高度重視城市公用設施建設管理工作,設施數量和規模取得長足發展。特別是城市品質提升三年攻堅行動實施以來,大批新建城市公共設施投入使用,城建管養任務大幅增加。2017年,市政府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明確城市建成區內市政園林環衛設施管理養護責任的實施意見》(滕政發〔2017〕86號),對建成區內市政、園林和環衛設施管理養護范圍和職責分別進行了明確和界定,為理順和推進市政、園林、環衛設施管理和養護起到了積極作用。但該文件已達到法定有效期限,不適應當前工作實際。為進一步明確界定市直部門、鎮街管理責任,推進城市公用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精細化,鞏固城市品質提升三年攻堅行動成果,打造宜居宜業“精致城市”。
二、起草過程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認真研究上級政策,借鑒先進地區的經驗做法,結合我市實際,起草了《意見》。按照有關要求,先后征求了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城鄉水務局、市民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消防救援大隊等56個部門意見建議,對相關單位和公眾提出的合理意見進行了充分吸納,對未采納的意見已充分協商一致,并進一步完善了相關內容,形成了《意見(審議稿)》。
三、主要內容
《意見》包括基本原則和范疇界定、管理職責和主要內容、市政公用設施的移交程序以及保障措施4部分。
第1部分是基本原則和范疇界定。具體對城市公用設施和城建管養范疇進行了明確界定,對加強公用設施管理,構建城市管理機制應該堅持的原則進行了重申強調。
第2部分是管理職責和主要內容。進一步明確界定了市綜合執法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城鄉水務局、市民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公路中心、供電中心、市消防大隊、建設單位、權屬單位、相關鎮街等單位具體管理職責和內容。
第3部分是市政公用設施的移交程序。共4個方面:一是工程竣工驗收及移交;二是城建檔案歸檔;三是工程交接后管養時限和責任界定;四是管理養護經費增核。
第4部分是保障措施。明確了組織領導、資金保障、動態管理、監督考核四個方面的措施,確保《意見》落實落地,取得成效。
正文后附3個附件。分別梳理匯總了目前城建管養的環衛、市政、園林設施,具體包括環衛保潔的114條道路、205座公廁、22座生活垃圾中轉站,市政管養的48條道路、83條道路路燈、41座橋梁、13處公園廣場、18處公共停車場和園林管養的78條道路行道樹及附屬綠地、42處公園游園、25處林蔭停車場、9處高鐵新區綠地。

